声地嗫嚅着:「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我凄婉地笑了,眼泪从眼眶里滚出来。
我垂下眼睛,仿佛在喃喃自语:「好吧,好吧,好吧……无论如何,我祝福你……再见!我的第二次恋爱就这样彻底结束了。
从那次以后,我继续接触着形形色色的男人,有过或深或浅的一些交往。
但这些交往无论多深,都没有上升到恋爱的地步。
坦白地说,我在第二次恋爱失败之后,并没有停止对性爱的探索、想往和追求,虽然这些探索、想往和追求已经从头脑的表层退缩到意识深处。
在那段时间里,各式各样的阅历丰富了我的思想,一次又一次的碰壁、挫折,使得我自然而然地成熟起来。
我有一天忽然明白了,几年前,当我和那个大男孩儿恋爱时,关于性,有一个道理其实自己弄错了。
性,无论对于男人还是女人,其实应该是平等的,应该是同时包含了权利和义务的。
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在尽情享受性快乐的权利时,也有尽可能给予对方同样享受的义务。
如果男女中的任何一方不能从他们的性爱中体验到快乐,就说明他们的性爱是失败的,理应由双方来想办法改善。
如果这种改善无法奏效,就意味着这种关系应当结束。
因此,无论和我生命中第一个「大哥哥」式的男人,还是第二个「大男孩儿」式的男人,我们之间的性关系都是失败的,我们关系的结束也就显示出了必然性。
这一点,是我关于「性」这个问题的纯粹的考虑,是在我经历了两次沉痛的失败之后,在我后来经历了数次看似无关痛痒的失败之后悟出来的道理。
只是我虽然做了很大的努力,还是没有找到一个理想的人,这时我家里的人都急起来了,就为我介绍了现在的这个男人,他那时已经是一个区的书记了,是属于年青有为的那一种人,他一见我就很满意;跟那个介绍人说只要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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