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他,不惟探望伤势、劝他毋须为七玄大会之事气馁,更为启发这一点灵光,教他破除迷惘,扫去颓唐。
伊黄粱心情大好,正要禀报阿傻悟刀一事,将整理好的刀谱献与先生,老人心有灵犀,抿了口茶,忽笑道:“你那小徒弟好得很啊。
朽蠹不胜刀锯力,匠人虽巧欲何如!纵有回春妙手,若无这般资质,如何化腐朽为神奇?”“先生见笑,我无意收他为徒。
要说血甲之传,他可不是材料。
”话虽如此,伊黄粱仍不觉微笑,才想起有一会儿没见阿傻了。
蓦听“哗啦”一响,一团乌影撞塌竹篱,落地两分,阿傻腰佩单刀,浑身浴血,空手与来人左臂一具铁爪斗得正紧,中招不退,极是骁勇,与平日的文秀判若两人。
对手夜行装束,却未蒙面,喉间一道蜈蚣般的狰狞伤疤,肤色黝黑,五官线条无比冷峭,狮鬃般的蓬乱硬发后梳如鹰羽,与两道压眼浓眉一般,俱是银灿灿的霜白。
伊黄粱忽想起先生之语。
——我在谷外发现两名‘豺狗’形迹,拾夺了一个。
(这是……另一名“豺狗”!)第二二六折、怀沙卧血,未减清臞豺狗由狐异门遗老组成,甘舍声色之娱,化为厉鬼,单以武力论,乃是精锐中的精锐。
这银发异相的夜行客,除了样貌,浑身上下亦透着难言的突兀感:夜行装束,却不蒙面;铁爪与柳叶刀一般,是使双不使单的兵刃,他左手背所装,却是一具形似狼筅的五刃钩爪,爪钉尖长,与短剑相差无几;明明使得这般奇刃,掌力与护体真气却又浑厚无匹,好用正攻,与“以奇制胜”的兵器路子全然不符。
他身上几处血点,不过铜钱大小,一望即知是阿傻的“花刃”所致,但足以贯穿覃彦昌手骨咽喉的花叶尖枝,却无法对他造成致命伤。
阿傻左臂软软垂在身侧,破碎的袖管留有令人怵目惊心的爪痕,鲜血浸透,贴于湿湿亮亮的开绽皮肉之上,光看便觉疼痛难当。
-->>(第4/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