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骨的讨好之意,令人难生恶感。
染红霞系好车,自指纵鹰一出大门,便打省十二分精神,玉一般的白晰柔荑虽未按上剑柄,有哪个不识趣的妄自蠢动,“出离剑葬”的无形剑意催发,项首即未出离,起码留下一条臂膀。
岂料率先“妄动”的,居然是这名由人堆里拨出的年轻人,生得方头大耳、白白嫩嫩,也不能说是肥胖,就是圆嘟嘟的挺招人欢喜;面貌堪称清秀,只是笑得眯起双眼,无比灿烂,俊丑与否,似也不是那般紧要了。
“耿大人,你还记不记得我?我们在越浦城驿见过的——”青年双手握着耿照的手,亲热摇晃,欢天喜地:“我雷恒春哪,爱是永恒、四季如春的恒春!”瞥见染红霞,迅雷不及掩耳地握其双手,继续亲热摇晃:“哇,美女!你好你好!能近距离看到本尊,真是太荣幸了……在下銮浦雷恒春,爱是永恒、四季如春!”没等染红霞反应过来,下一霎又见他握耿照之手亲热摇晃,仿佛没放开过似的,两人打出生就黏在一块。
“是是,我记得。
”耿照忍着笑,一本正经道:“……爱是永恒,四季如春。
雷公子好久不见。
”“公子什么的实在太见外了,你就叫我春春罢,大家都这么叫。
”自称“雷恒春”的青年乐不可支,拉他的手直晃摇,宛若久别重逢,交情极其深厚。
两人信口攀谈,一抛一接,再也自然不过,全看不出仅仅是二度见面的点头泛泛。
染红霞回过神来,难以置信地自看了双手一眼。
以她的功力,任何人要无声无息欺近周身三尺,致令女郎浑无所觉,怕以耿郎的修为也未必能够,须如蚕娘前辈或那灰袍客一般,已至峰极高人之境,方得超脱常理忖度。
这笑容可掬的白嫩青年就算前世开始练功,以其年岁,决计练不到三才五峰之境。
正因他不会武,且趋近握手的举动,不带一丁半点侵略性,人畜无害的程度,连真气都无从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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