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平时这里只有我自己一个人住。
一切都安顿好之后,在零二年初,我回了趟家。
在成都的日子里一切都变得太快了,我明明只是待了几个月,却像待了几年一般,这短短的几个月比我过去的一生都漫长。
我甚至开始觉得那个曾经让我厌烦无比的利姆乡居然如此的陌生,我就像一个外地人。
利姆距成都四百多公里,但这里彷佛是不同的时空,这里的时间过得更慢,空气更加透明,生活更加单调,却也更安详,没有那么多复杂的纷争。
像每个回家的诺苏小伙子一样,我也给家人和朋友们带了礼物,我甚至给那个根本不跟我说话的嫂子也带了礼物,这些礼物里有的是我偷的,也有的是我买的。
爸妈已经在家里等我了,在那个被只有40瓦灯泡勉强照亮的漏雨的家里等我。
我妈看到我之后先是开心,又有些难过。
她先是数落我穿的什么衣服,还染个红色的头发,难看死了,打扮地不伦不类的,接着又抚摸着我的脸颊问我为什么瘦了这么多,我骗她说我吃不惯汉人做的饭,她转头就要去给我做好吃的,但实际上我什么都吃不下。
我知道这次我必须吃了,再不吃就露馅了。
我们家用柴火做饭,在利姆人人都用柴火做饭,四川省的领导在我们利姆盆地建了水力发电厂,但是形同虚设,因为我们根本交不起电费,更没有钱买电器煮饭,就算是买了大家也不会用那些电器。
我家有电表,这是利姆乡民里少有的待遇,但那个电表是为了安电灯泡才装的,现在连电灯泡也快坏了,不过这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很多人家里连电灯泡都没有。
现在政府提倡环境保护,之前汉人领导总是领着村干部挨家挨户地来村民家里,告诉我们乡里现在有自己的电厂了,以后都不准砍伐林木盖房子、不准烧柴煮饭取暖,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们上西昌城里看看,人家早都用电饭锅了!就这样前前后后地说了好几
-->>(第5/1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