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一用力就一阵头晕,心里猜想大概是因为这几天饮食不规律、今天又一整天没有吃饭引起了低血糖。
贪吃,不知节制,干瘪瘦小,又蠢又笨。
想也知道,有脑子的人,都不会喜欢自己这种人吧。
在很小很小的时候,程父程母面对自己在同龄人中的糟糕表现,似乎是着急过的。
明明父母都是同龄人中的极为优秀的佼佼者,不然也不会在三十多岁的时候毅然辞了公职转而经商,并成功积下家业。
程小天出生之后,也是被夸过天庭饱满、双眼炯炯有神,一看将来就是人中龙凤的。
然而等到了学前班的时候,打击却接踵而至。
无论是算数、背诗还是英语,程小天都远远落后了同龄人一大截,甚至连拼乐高积木都要花上同龄人双倍的时间。
如果那时程父程母还能勉强找理由说程小天只是开智晚,等到了小学的时候,成沓的不及格的鲜红试卷让一向心态平和的程母也不由地着急了。
再后来,程小天似乎在三年级那年生了一场重病,那段时间的记忆完全是混乱无章的,以致于他只能勉强记得一些模糊的光影,连自己为什么生病都忘了。
只知道等自己终于大病初愈后,父母似乎是死了心,再也没有催促过他什么。
甚至初三临近毕业考试的时候,程小天想要奋发图强熬夜刷题,都被程母拼命拦下了,抹着眼泪说你健康快乐就好,别的我们什么都不图。
程小天不知道,背负了全部的期望和完全被放弃了希望,到底哪个更糟一些。
十八岁的时候第一眼看见居彬,就跟着了魔一样,从头发丝到脚都喜欢得心尖颤抖。
望着那人,觉得周遭的一切都灰暗了,全天下就只剩下一个居彬闪闪发光,也知道居彬对自己的第一印象大概很不好,甚至可能是厌恶。
但是那时还小,莽莽撞撞的,撞了南墙也决不回头,死乞白赖地天天送人家东西,往人家跟前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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