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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剑金钗记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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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剑金钗记外传】(12)(第6/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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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得猪狗不如。这位侠妓一时义愤,联合两家街坊在御史衙门里告了。当时把那个养妓女的人给判了罪。几个雏妓被几个好心的人家讨去做了丫环。」

    李慕白听罢,疑问道:「她一个当妓女的,哪儿有这许多钱,管这些闲事呢?」

    德啸峰说:「她与别人不同。别的妓女都由领家管着,挣多少钱都得交给领家。别看她们一身绫罗,满头珠翠,其实手里蹦子儿没有,连身子都不是自已的。而这位侠妓却是自由之身,只有她母亲跟着。挣的钱除了班子里分去几成外,其余全归她母女俩。」

    两个人聊了一阵子,因天色太晚,遂离开茶楼。

    德啸峰问了李慕白住的客栈,便用马车将他送了回去。

    临走时硬塞给李慕白一张两千两的银票。

    李慕白坚辞不收。

    德啸峰遂说算是暂借与他,以供这段时间在京城生活周转使用。

    说罢丢下银票便上马车离去了。

    第二天傍晚,德啸峰坐着马车过来,带着李慕白来到正阳楼。

    两个人下了车进去,由伙计引到一个单间。

    德啸峰要了酒菜,与李慕白吃完了饭。

    便一同去访那个北京城闻名的侠妓。

    德啸峰所说的侠妓便在韩家潭宝华班。

    其芳名「翠纤」。

    因能画几笔兰竹,落款用个「纤」

    字,与之相好的嫖客都唤其「纤娘」。

    此女来京不过二载,就以其姿色与才艺力压群芳,成为宝华班的头牌,为一众嫖客所追捧。

    此时,德啸峰便将李慕白带到了平康里韩家潭。

    李慕白与德啸峰下了马车,站在门首。

    他看着挂着的灯笼,上写「宝华班」

    三个字。

    想到自已此时也算是嫖客了,内新不免有些惴惴。

    总觉得这不是自已该来的地方。

    两个人迈进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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