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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罗马当奴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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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罗马当奴隶主(5)(第9/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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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休斯笑着对躲在黑奴后面,受惊吓的贵妇说。

    “嗷~”身侧,一只大狗从前院跑来,扑向维休斯,他一拳砸在狗鼻子上将它打退,反手就将短剑插进冲过来的黑奴的眼眶里。左手架住另一个黑奴打来的右拳,连续三拳打在黑奴的腰眼上,他倒在地上起不来了。

    一支标枪从一个前院来的奴隶手中扔过来,维休斯张手接住又扔了回去,正中奴隶得肚皮。除了力量更强,他觉得自己的反应速度也更快了。

    “我只是来找点吃的,何必让你的奴隶都死在这里呢?”前院又冲进来3个手持短剑的奴隶,维休斯耸耸肩对贵妇无辜地说。

    “端食物过来。”贵妇说。

    “这就对嘛!你的奴隶看起来很忠诚,不要让他们无谓地死掉。”维休斯在中庭水池边的躺椅上坐下来,等着食物。

    “把他们抬出去。”贵妇说。她的奴隶把二死一伤的黑奴抬了出去,又开始清洗地上的血污。

    贵妇倒了杯葡萄酒递过来。

    “你先喝一半。”维休斯对贵妇说。

    “你去叫厨子不要下毒,一会我要和你的主人一起吃的。”维休斯命令侍女道。

    “我这里没有毒。”贵妇喝了一口葡萄酒递给维休斯道。

    “当然没有。”维休斯接过喝起来。

    一会功夫,先端上了苹果、梨、樱桃的果盆,维休斯拿了一些放在一旁,带回去给盖尤斯、盖娅吃。如果主人们都像自己这样,哪会有什么奴隶起义。

    “我是喀斯克家族的普里玛,现在33岁,你叫什么?结婚了吗?”贵妇问。(普里玛意为第一个,她的名字就是喀斯克家的大女儿的意思。)

    “维休斯,23岁,未婚。”

    “维休斯听起来像将军的称号。”贵妇说。维休斯意寓为拥有暴力的人,明显是个角斗士名字,只能说人家会聊天吧。

    “我有丰厚的嫁妆,除了这里还有别的产业,如果你和我结婚,它们都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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