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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欲之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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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欲之哀(01-05)(第1/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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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12日

    (一)半间阁楼绕梯上独住幼女遭父欺

    一首七律道出了一段孽缘,也是潜藏在这个真实故事背后的隐秘兽性。记者通过法院和当事人的采访用一首诗自我解嘲,也解嘲了这个社会和社会发展的潮流。

    孤山以北院墙西,

    粉面初红裙角低;

    几处早莺争宠幸,

    自家小燕吐春息;

    乱花渐欲迷人眼,

    前抚轻弄撩阴蒂;

    最爱马趴弄不足,

    自在家莺恰恰啼。

    “妹妹,你有地方就去,这个家没有意思,这个家不是人住的地方。”被称为妹妹的,就是后来闹得纷纷扬扬的被称作“破鞋“的春花。姐姐秋花比她大两岁,她们还有一个哥哥,42岁的母亲在一家点心铺工作,45岁的父亲寿江林在渔港的码头上当装卸工。这家人住在被现今成为城乡结合部的老镇上,十分简陋的平房总共15平米,拱梁之后是里间,上面有一个阁楼,哥哥那时在安徽打工,姐妹俩睡里间,下面便是一对老人的卧铺。

    1979年元旦过后的几天,特别的凄冷。

    姐姐第二天将去崇明农场,在整理衣物时,她看了一眼春花后,声音郁郁地说,“妹妹,往后你有了地方就再也不要回这个家来住,这个家没有意思,这个家不是人住的地方。”春花坐在被窝里望着姐姐瘦瘦的背影,不知姐姐说的是什么意思,她刚刚初中毕业待分配在家,有什么地方去呢?

    刚想起身送一送姐姐,只见她眼里泪花闪动,背上行李,低着头走出门,临出门的一瞬间,春花还看到姐姐用手擦了擦眼角,她不知道姐姐为什么那么伤心。

    家里算父亲最凶,春花记得小时候,不知为什么父亲把哥哥吊在柱子上打,谁也不敢去解下绳子,后来半夜哥哥挣脱下来,把家里不值钱的东西偷出去卖了。还有一次在前年,母亲去二姨家因路远没有当天回来,结果父亲待母亲一踏进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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