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自己的女儿怎么啦?你不弄,别人弄,反正是赔钱的买卖,当爹的还图个啥?你拉扯她,给她吃,给她穿,等长得水灵灵的像花一样,自己眼馋着不敢动,还得赔钱送给别人,好事都让别人赚去了,做爹的干忙乎。因此,我就想,我图个啥?图她以后孝顺我,伺候我?我当装卸工,一个月有那么多钱不稀罕,我就稀罕女人,这些年,虽说女人没少见,可真正那么嫩乔、那么水灵的,还真没遇上过,况且闺女还是黄花闺女,未开过苞的,这些年,女人不值钱,三十五十的就可以搞一回,可黄花闺女值钱,头水怎么也得三五千。以前和她娘结婚那会,也未体味出头水的滋味,在外面找的那些,都是些被人日烂了的贱货,哪象自家的闺女,未破过身,心里老早就惦记着,看女儿的眼神也就不再是爹的眼神,尤其是看到女儿一天天长大,长得好看了,心更痒痒的不行,就好像有股火没发泄出来,对那老太婆也没好脸色。闺女到了十几岁上,就出落得越发好看,走起路来和原先也不一样了,在农村这个份上,那些媒婆就开始张罗了,心里就火急火燎地,特别是花钱玩弄了别的女人后,更是对女儿蠢蠢欲动,只是苦于没有机会。说实话,也没那个胆量,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了,就想,女儿这个年龄该是发情了,那些发廊里、歌厅里的女孩子大都这个岁数,还不是被人搂着、抱着,放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那东西不用不白浪费了?再说,女人那家什又弄不坏,不如自己先用了,图个自在,权当她们出去打工挣钱,过几年,再嫁出去,还不一样?这也是做爹的赚的,就当她们孝顺我,我不图吃、不图喝的,就图她们那一口,女人嘛,就那么回事,抱到床上,把那事办了,就一样了。那些歌厅里的小姐还不是掂酸拿醋、推三拒四?等到客人花了钱,就故意作出一副扭捏,可经不住男人再三挑逗,几下下来还不乖乖地被梳拢了?管他什么闺女不闺女,她要是在那些地方打工,我花钱去乐和,她也得伺候我,我照样和她办那事,搁在家里的东西,先用了再说。谁知这还犯了罪,我这些年挣的钱不都赔给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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