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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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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节 云南模式(解禁章节)(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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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于隆武政权之外的势力开创了一个好的模式。这个云南模式大略分心以下几项。

    中华神州方面的条件大力如下:首先所有人必须遵守《神州律》并统一税赋,其次与中华神州通商,商人自由来往经营。再次绝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抗清事业并与清廷暗通款曲,最后为了保证司法公正,必须由中华神州派出法官执行司法职能。

    其实,如果地方势力的人仔细研究过《神州律》并对于中华神州有深刻了解的时候,就会发现这些条款之中,实际充满了陷阱。

    遵守神州律,就意味着放弃自己及所有官员的特权。

    而且统一税赋之后他们就会发现,中华神州收得税相对于农业为主的地区那真叫不多啊!实物税停了,收入超线之后的所得税及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税收,那么做为地方势力的大员,想要钱就只能通过鼓励工商的途径,至于强行征收其他税的行为,则属于干扰抗清的行为,后果就会理所当然的很严重。

    至于通商与商人来往,开了门再想关上,那可能性就不大了,而且最为开启民智的报纸之类的东西涌入之后,后果是什么呢!

    至于司法,一为杜绝特权,二为了将来产生民主政治打下基础,自由、民主的大门打开,再想关住,哪里有那么容易啊!

    当然,对于现在的游离于隆武朝之外的地方实力派出有一些优惠条件,例如保护现在财产,另外官爵成为世袭贵族的头衔,当然也仅仅如此,中华神州是一毛钱都不掏的。

    对于所辖地区的事务具有顾问权,估计他们要和将来的议会扯几回蛋,一定就顾不是问了!除此之外,他们有一份固定的年金,当然数额是以地方百姓的收入乘以系数。也就如此而已,想自己富就开启民智发展工商。

    最后,如同琉球的自治领一样,世袭的贵族有在同票的时候优先当选本地区议长及首席执政官的权利。

    大约这就是全部了,当然也给出了不同意的条件,如果这么优惠的条件还不同意话,那么这就叫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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