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她今日申时过来。”
昨天掌事奔波一天,就算报上干爹的名号也只请来几个末流护院。
一群渣滓,估计在顾瑾手底下走不过三招。
要不是干爹府上的管家太讨厌,他都想搬回干爹家。
罢了。
明枪易挡,暗箭难防。
顾瑾身手不凡,且好好哄住,免得睡到半夜稀里糊涂丢了性命。
至于晟修之,谁让他抢人家文书,该倒霉倒霉,管他去死。
想到晟修之,吴雨就生气。
给他当了一回枪使,还使上瘾了。
昨晚密谋,居然想让他出手,暗地里灭李家满门。
吴雨是地痞流氓出身,可他最多也就抢点铜板,银子都没有抢过,更别提杀人。
晟修之那狗东西,抢了人家东西,还要灭人家满门。
比自己这个地痞流氓可要歹毒多了。
歹毒!
太歹毒!
吴雨气呼呼坐在高位,气呼呼地喝下一口茶。
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
不对啊。
干爹真要关心,肯定会派人接自己回府。
可他只字未提。
难道,现在自己已没有价值,可以去死了?
想到这,吴雨吓得拍拍胸脯。
不会的。
不会的。
一定是有别的原因。
他绞尽脑汁,使劲琢磨干爹传话的意思。
不知过去多久,吴雨才终于想明白,他自言自语:“干爹嘱咐自己见好就收,是要自己放顾瑾一马!”
思及此处,他背后浮出一层冷汗。
京城人说话,怎么都云山雾罩,自己要不是胆子小,差点就办错事!
吴雨不知道的是,吴广峰此举,本就是在调教他。
免得新收的干儿子,还没有到死的时候,便被人玩死。
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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