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当日,早就已经改不了了。
可是成功的企业家们总是能言善辩、谈笑风生,于是一年一年,周程书还是努力成为了那样的人。
镜头前淡笑自若,酒桌上侃侃而谈,他坐在那里,就稳稳代表半个鸿睿,举手投足,人人说他天生是博弈言商的料,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对社交的厌恶和抗拒从没变过,一切一切,都只是他的表演。
他的确从没有过朋友,错失了友情真挚的年少时,再后来出现在他身边的人,已经无一不带着利益和算计。
没有朋友,也没有情人,近似情人的倒是有过一个,却终究也不是。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沈沐雨新戏杀青后,从小县城飞到了B城。两部戏的空窗期,她拍了两个广告,录了一段综艺,然后就直奔江繁的鲜花店。
“我买束花,要红玫瑰。”
江繁抱臂倚门,挑起眼角审视她:“不是说改邪归正了?”
沈沐雨一笑:“本X难移嘛。”
沈沐雨定居S城,从前江繁和赵景谦也住在S城时,她就经常来光顾她的花店。
她的每一任小狗,脾气秉X都不相同,约会时她习惯送他们玫瑰花,有时白的,有时粉的,红的倒是很少见。
罗德斯红玫瑰暗YAn夺目,江繁弯腰cH0U几枝,清水顺着她的指尖流下去:“这次这个,不太一样?”
沈沐雨回味一番,点头赞同:“不太一样。”
江繁笑了。也不多问,低头剪着枝叶,说:“对人家轻点儿。”
在他们这个圈子里,似乎什么癖好都不稀奇。毕竟作为公众人物,行程太满,压力太大,压力诱发x1nyU,一有空就忍不住想发泄。
不过沈沐雨的癖好却不是进入娱乐圈才有的,她是天生的。大学时候,江繁有幸参观过她的储藏室,各种各样的麻绳和锁链,皮鞭、蜡油、手铐、r夹……沈沐雨期待从她脸上看到兴奋的神sE,但江繁看了一阵,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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