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去酒店陪酒,而她却将一切错归给我,因为我不是男孩,我想,她从来没有把我当人看吧。
十七岁,习惯了这种生活,因为......我学会了面对,我不相信Ai情,Ai情不会是好的东西,现在的她,每天都是个疯子,我也......习惯了。
「李微梦,你昨天为什麽没有洗碗?洗碗很难吗?」
「我昨天早上就跟你说过我打工到十点,我回来都十一点了,你觉得我有时间吗?」
头发乱糟糟的nV人看向我,「哟!学会顶嘴啦?」
「我只是讲述事实。」
她将筷子丢了过来,「你再讲,你这个扫把星,你再讲一次试试。」
我瞪了她一眼,头也不回的将门甩上,冷冷的说:「我去上课了。」
出了家後,我习惯X地走向顶楼,望着城市,看着底下忙碌的行人,我熟练的先无声的呐喊,包里拿出充满血迹泛旧的美工刀,熟练的割下,看着小血珠冒出,好像一切又没事了。
每天过着同样的生活,我手上的伤永远不会有好的时候,这就是生活啊。
疲惫的走进学校,一到教室,怡君走向了我。
「微梦,早安。」
我笑了笑,「早安。」
「......」怡君盯着我看。
「怎麽了吗?」
「微梦,老师说班费需要缴了,现在差你一个。」
我微愣,不好意思的说:「那个......怡君你能先帮我垫上吗?我下次领薪水就还你。」
她拉了我旁边的椅子坐下,「当然可以,不过你还好吗?你妈有好一点吗?」
「她一样啊,没有变。」
怡君抿了抿唇,「你呢?身上剩多少钱。」
「不多不少,刚好一百。」
「微梦,你这样要怎麽生活啊?」
我深深叹了一口气,「就Si活着啊,不然呢?钱都给她拿去买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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