膊就够用,可以让熟睡的自己感知到他什么时候要起身,然后缠上去让他不要走。睡梦里的记忆总是混沌,努力回忆下似乎记得那个人揉了揉他的脑袋说不走,即便音调还是常年不变的古井无波,却总可以安抚下躁动恐惧让自己又安稳睡去。这才发现原来爱人的时候那些反应是不用学的,连害怕人会走时的眼泪也可以肆无忌惮让它流下来而不必害怕沾湿枕头。
可惜人总是后知后觉。
他还是日复一日地练习喜悦和依赖。想起小时候看着早早养家的哥,也恨不得自己能早点长大帮上忙,所以总是学着做大人,从沙发上起身的时候刻意且夸张地撑着椅背好像腰腿不好,彷佛这样就代表长大成熟。
可惜人也总还有偏爱。
心里的风总是吹向着意荒废的角落,要顶着风走就好累。所幸他聪明,很会从相处的细节中寻找曾经熟悉的印记,像是考试的时候做到了以前做过的相似的题,兴致勃勃胸有成竹地提起笔要把曾经得过的分再得一遍。他总是很会做题的,所以在男人做饭的时候站在他身侧,把脸埋他胳膊里磨蹭撒娇,然后抬脸在他一样消瘦的下巴上点吻的时候,也说不清到底还累不累。
但现在好像真的有点累。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眼睁睁看自己和新男友形影不离一整晚也可以无动于衷的。厨房里饭菜的香味更浓,闻出来是做了自己最爱的虾粥还煮了咖啡,刚被填满的身体也还暖洋洋瘫软着回味残留的快感,可他依然只是趴在床上等着睡意袭来。
是该很知足的生活了,可是还是怕。怕推开房门出去那一刻期待看见的是另一个背影,期待听见的是沙发角落的小女孩喊小盛叔叔。如果转过身来的面孔不是他,那自己还要打起精神迎上去,做题。
所幸还是避过去了。男人真的好贴心,做好了饭看他睡得沉不舍得叫醒,轻轻地在他发顶吻一吻就留下字条出门了。他一个人在终于只剩自己的家里吃饭洗脸,终于长长喘了口气却不觉得自在。毕竟早就不是自己的家了,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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