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今晚,他就要把两个人合租的事情问心无愧地告诉韩宇。
“好漂亮”,全孝慈果然很喜欢,红棕条纹也很衬他身上的米白色风衣:
“你们两个不愧是最好的朋友,连香水品味都这么一致,还都喷在围巾上牙。”
他爱惜地抚摸着,想起那条算得上定情信物的围巾有些感慨:
“你还记不记得高中,我好像开始和你们几个说话,就是因为不小心被踩到衣服。”
什么?白毫恨自己反应的怎么会这么快。
他甚至不需要再像狗血连续剧里的苦情男配那样再追问一遍,就知道全孝慈在说什么。
这瓶是他特意翻出来的,高中时最喜欢的香水。
如果说同款只是巧合,那么喷在围巾上这个举动就实在无可辩驳。
其实硬要说起来也没什么的,只是快要骗过自己时,强装不在意的过去被重新提起,白毫就忍不住在蛛丝马迹里寻找出更多破绽。
怎么会找不到呢?韩宇好几次约会是借的他的衣服,隐形眼镜也是在白毫提出后才买的;
给全孝慈惊喜的花束就有白毫的参谋,甚至藏在书包里在餐厅里拿出来也是白毫的点子。
白毫明明应该知道的,高中生条件有限,为了能以更好的形象去约会借一下别人衣服是很正常的事情;
纪念日惊喜更不用说,好兄弟帮忙出点主意也很常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