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嘉慢慢松开他的手,眼神动了动:“叔叔,我睡不着。”
林上清俯身,揉揉他的脑袋,“你睡吧,我在这里陪你。”
“谢谢叔叔。”林嘉说。
林上清看着小孩瘦弱的脸庞,睡颜中带着与年龄不符的漠然和麻木,好像早就认命地接受了这一切。
他记得上次见到侄子,是在奶奶的葬礼上,林嘉4岁,活泼开朗,热情好问,抱着他的腿,好奇地问他是谁,趴在他怀里看他的手机,扒拉他的手机,要他陪自己玩。
五年过去,物是人非。
林上清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等到林嘉睡着,林上清才离开了他的卧室。
走到二楼阳台,林上清从冰桶里抽了一瓶酒出来,打开,边喝边跟律师朋友打电话,咨询关于抚养权的问题。
“这事儿还挺难办的,一般家事庭很少判离婚和剥夺抚养权,而且你又是个外人,说难听点,于情于理都不该你插手这件事。”
“我以为虐待儿童会是公诉案。”
“只能说很难操作,一般是自诉。”
林上清:“家暴、虐待幼童,这些不能作为剥夺监护人权利的依据吗?”
律师朋友苦笑了一下:“上清,你应该明白,成年人之间的家暴,尚且很难判定,更何况是小孩子?虐待儿童先不说证据难以取得,就算是取得了,怎么判也还是另一说,没死之前,一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者以你大哥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孩子不一定会判给你嫂子,到时候都白搭。”
说完,律师朋友沉默了一下,而后说:“只是家暴而已。”
一句话,让林上清看清丑陋的事实。
律师并非是嘲讽或者是冷眼相待,只是说出了事实罢了。
只是家暴而已。比起放暴力者出去祸害社会,还是将暴力圈在家庭之中,用两个人的安全去换取更广泛的稳定,是最划算的。
向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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