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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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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自制的——只要有“长期保存权”购买项,且购买者买了长期保存权,则直至购买者或创作者与负司彻底解约,也就是灵魂消散为止,购买者身处负司内期间都可以随时、完全不限次数地重复翻看或使用。

    所以同一个负司员工不会重复购买同一个此类作品。但因为负司经常进新员工,于是同一个作品在创作者还活着时会一直带给该创作者收入。

    而当创作者死后,多数作品会随之陆续消失,但有少数激发出了负司员工大量情绪的杰出作品,会进入负司的官方能量商城,由负司出能量维持其继续存在,使其成为负司内的长期甚至永久商品。其所有权和后续收入都归属负司。

    还有更少数的作品在失去创作者后,甚至在创作者生前,能化为情绪场,创造更多的、不在负司掌握范围内的能量价值。

    负司:“在我这里,能量、情绪是最根本的存在。你们用五感接触那些作品时,以为自己接触到的是文字、图画、声音等,但本质上接触的其实都是基于情绪诞生的能量,而情绪一定要有载体。”

    负司:“创作者的魂体是其每一件作品最天然的载体。当创作者死后,载体消失,一般作品也便自然消失——如果是多人集体创作的作品,则该团队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载体,作品消失的时间则是团队最后一人死亡的那一刻——我没有办法留存干巴巴的字或者图或者声音等,除非我自己耗费与创作那些作品差不多的能量去成为那些作品的新载体,但我通常不乐意那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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