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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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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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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之珩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这种事,不过也能猜到几分。

    更何况这事儿已经成了汤倩的心魔,她不止一次回顾当年的种种,试图找到突破口或者缝隙让年幼的自己逃出来。

    不幸的是,她至今未做到。

    林之珩无意间翻到汤倩的备忘录里锁了一条记录是——

    「我一定要火,一定要让他们在电视机上看到我。」

    林之珩最初不懂她的坚持是为了证明什么,只觉得可笑,后来得知那个“他们”是她父母后,他诧异的失声了。

    这种献祭似的感情他不理解,也不想浪费时间去理解。

    他只要求,她不要发疯,且不要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就行。

    当然,偶尔林之珩还是有那么点同情心,愿意分出一点时间照顾汤倩。

    比如此刻。

    他以前在美国养过一只英短。

    林诗媛暑假跑到纽约玩儿,路过宠物店非要抱一只猫回家,林之珩不同意,林诗媛蹲在宠物店门口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还给徐女士打电话告状,林之珩被徐女士唠叨得头疼,最终同意林诗媛养猫。

    结果她三分钟热度,暑假结束回华盛顿,她直接将猫丢给了林之珩。

    林之珩嫌麻烦、脏,不爱养宠物,本来想交给友人,谁知道他某天深夜下班回家,推门进去就见猫猫蹲在门口满眼期待地望着他

    那一瞬间,林之珩的心骤然柔软了几分,决定留下英短。

    他大多时间都交给阿姨照顾,偶尔得空了会陪它晒晒太阳。他坐在椅子处理工作时,它会躺在他脚边不停翻滚逗他开心,那场面挺逗。

    林之珩养了它两年,有天他去上班没注意小猫跟他下了车库,结果它藏在轮胎下,被压得血淋淋的,当场没了命。

    从那以后,林之珩再也不养宠物。

    如今看着窝在床头,睡得很不舒服的汤倩,林之珩觉得她有点像他在美国养的那只英短,也是这般可怜兮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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