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的是前胸后背都有「淫」字的罪衣。
起初,她跪得一不直,就要遭受鞭打。
后来,看押她的民兵也看出她真的没法一直挺直了扛大枷,例任她佝偻着身子,甚至把屁股坐在脚后跟上。
到了第二次决打,民兵们又想出了新花样,把她穿破了的被糟塌得很脏的白力士鞋摆在她的身旁。
来看她枷号出丑的人,谁都可以抄起来,扇她几个大嘴巴。
还逼她一边捱着打,一边喊:「我不是人!」「我是小母狗!」「我骚情!」「我臭不要脸!」使她每天都被打得泪流满面,双颊红肿不堪。
还有就是决打大板的苦了。
判的虽说要打一百大板,因为公审时已经打了四十大板,所以倒只要每隔五天再打二十大板了。
都是在「午时三刻」执行。
到时候,几十里外的人都会赶来看热闹。
为了让台下更多人看得清,她捱打时躺到一条板凳上,不再由人摁住,反下上身有大木枷枷着,把裤子拉到膝盖以下,衫子的后襟向上一撩,拦腰使根麻绳捆在凳上,就可以抡着竹板尽兴打她的光赤的屁股和大腿。
不管她怎样扭摆身体,舞动两腿,只能使台下观众更加兴奋,而不能躲开竹板的施虐。
第二次决打时比第一次又增加了新花样:在打屁股板子之前,又加了一项用胶皮鞋底打四十下嘴巴。
而且捱嘴巴时还得做「自我介绍」:「我是江玉瑶!」「我是大破鞋!」等等。
用脏话糟蹋自己。
打完之后,还要脱掉裤子扔在身边,让人看她刚刚被打过的屁股和大腿,把破鞋摆在脱下的裤子旁边,作为她是「大破鞋」的耻辱标记。
虽说民兵后来都约定不再把她的屁股大腿打出血来,可每次的二十大板都不是好抗的,特别是当天还要捱肏,那痛苦更实在难以言说!支持着玉瑶妒忍受这幺多苦难,熬过这枷号的日子,是多亏了给她送饭的田大胖子的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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