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按照持有股份的比例来获得提名,而是由合伙人来提名。
也就是说公司会指定一批合伙人,而这些合伙人拥有董事会的提名权。
这个模式,就非常适合,眼下的情况。
闭总他们是通过技术入股,他们没有花钱,只是等着收钱的。
那这个钱,肯定得有人投啊,而且这种技术研发的玩意,就不是按多少万来计算的,动辄就要九位数,十位数。
那我们就可以说,我们也投不起呀,必须得安排一些合伙人。
这是什么意思呢,我再说得简单一些。
闭总他们,我们可以给他们占大头,这是没关系的,他们只有一席董事会位置,而我们指定的一些,来投资的个人或者企业,每一份都有一席位置,无论是董事长选举,还是董事会决议,都能够参与。
比如说,我们以马云马老板举例,他在阿里巴巴占多少?我没记错的话,7%左右吧。
日本软银呢,差不多有30%,雅虎也有15%左右。
那我们能说,阿里巴巴是日本的吗,这就是外行人在起哄了,根本一点都不懂。
为什么呢,我们的马老板,可是合伙人的模式,包括阿里巴巴的高管,都是有席位的,都是能投票的,马老板指定的这些合伙人,听谁的?肯定是听马老板的嘛,你占大头有用吗,我十个合伙人,就是十票,你能翻天?软银跟雅虎,几乎占一半的股份。
那为什么董事会主席是张勇先生,执行总裁是蔡崇信先生,因为投票选的呀,马老板根本就不参与,省得说欺负人。
软银占大头,也只有一票,十三位董事会成员,十位是中国人,十位是马老板的合伙人,十位是跟马老板穿一条裤子的,小日子过得不错的日本人,去拍桌子试试?决策权,还是在中国人手里,也还是在马老板手里。
所以,不要去说什么阿里巴巴是日本人的产业,这种没脑子的话了。
马老板培养的人才是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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