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混球,”刘辉骂道。
对于喝酒,林风向来是不在意,在老家里的时候,他和老爷子就经常两个一起喝酒,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家里自酿的杂粮酒。度数也不低,而且喝过之后不上头,而这粮食酒有一条好处,那就是越久是酒越好,也越淳香。
为此家里的老爷子还专门在好些年前进了趟山,捉了一些野物换了钱,之后就酿了酒,就现在还埋在家里的地下,平时一提起这个事,老爷子就一阵的得意,不说别的,就是先在拿出来也是一笔可观的财富。
而老爷子一生好酒,按他的说法是一喝醉了就睡觉,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林风的心里却是常常的想,爷爷的心里是不是有什么事。
在家里,这老爷子也是常常让林风喝一点,老爷子的话,山里的汉子那有不喝酒的,于是,林风从小就喝,只不过林风向来是不喝多,他的控制力从来就没有错过。
三人商量好,刘辉也真的就往家里打了电话,说是不回家了。让李小三嘲笑不已,一个学习标兵也学坏了。
刘辉也不答理他,一路三人向李小三家里而去,在路上的菜市场上买了一些菜,又买了两瓶酒,也就是山西的汾酒。
三人说说笑笑的一路到了李小三的家,李小三的爸妈都出差去了,就他一个在家,按这小子说的话,当真是一个逍遥自在的都市少年。
只不过当林风和刘辉一进门看到了那一桌子的方便面的残留物,这小子才一脸的尴尬赶忙收拾了个利索。
末了看到林风两个还是一脸的坏笑,这厮还一脸的正经说道,这个家,是到了该找一个女主人的时候了。
于是林风刘辉二人叹服其为人之厚脸皮。
林风好奇说道,小三,你天天就吃这个?你受的了?
李小三苦笑一声到,我多少会做饭,只不过不想动手而已,难啊!此事两难全啊!
“没办法,就吃方便面呗,好在老爸妈给的有钱,不行了就上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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