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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国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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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李嗣源的改革(上)(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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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都是自己人,皇帝你给个面子那也就行了。

    在封建社会,特别是唐朝的法律中有一些条文就是规定了官吏和贵族享有的特权,他们如果犯罪,可以先请求皇帝裁决,如果皇上认为可以减免处罚,就依照他的意思办,这就是有时候说的“朕即法律”。

    古代的皇权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所以很多的贵族,特别是唐朝包括唐朝之前,都是这个样子,那个时候还是士族政治,一个人行不行,看的不是这个人的能力,而是一个人的家族地位,家族高贵强大,就算是一个白痴,那也能封官赐爵,要是出身寒门,平头老百姓,那就算是再天才,就算是重生回去的,那也基本上没没啥搞头,朝廷根本不用。

    那时候的法律是用来约束平民的,对于贵族没啥约束力,他们拥有家族照拂,所以很多人都不把国家法令看在眼里,而那时候贵族要是不犯法,不违法,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至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更是扯淡,现在我们看一些唐初还有唐之前的小故事,发现一些官员要求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们现在看起来,这个官员是个好官,但是实际上在当时,这样的人的确是有点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如。

    不过虽然贵族拥有豁免权,但是,谋反、触犯皇帝尊严以及像不孝敬父母等违犯三纲五常的犯罪就不可以宽恕了,这类犯罪一共有十种,现在“十恶不赦”这个成语就是说的这个意思。

    李嗣源出身一般家庭,继位后对这些特权不再照顾,他对这些贵族没啥感情,他的统治基础也不是这些贵族,所以李嗣源根本没有必要给这些贵族面子。

    他对王建立说:“王法无私,怎么能因为是亲戚而照顾呢!”下令拉出去处斩。虽然李嗣源杀了很多人,但是却不是滥杀无辜,它很好地表现了自己的仁慈和明智,对于李存勖曾经重用聚敛民财的租庸使孔谦,李嗣源早早的就顺应民意,果断诛杀。但李嗣源还是明智地宽恕了他的家属,只没收了家产没有诛杀九族,这就是这个老头高明之处,一个人把什么好名声都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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