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十亩地要交税,而在当地有个大官叫李四,家里的地不缴税,这是士族特权。张三突然觉得把税交给政府不合算,于是就想省点,士族地主李四反正种地不交税,于是就和张三商量,以后张三在每年的收成里给他一部分,然后他就把张三家的地划到了李四的名下,这样一来张三名义上成了没地的人,因为他的地给了李四,所以在税收方面就减轻了很多的压力,而这里原本应该给朝廷的赋税,却交给了李四,这造成严重的税负流失。
这一种模式不仅减少了国家的收入,也使地方官吏为了征够赋税,就将这一部分逃掉的赋税平摊加到普通百姓身上,因为每个地方的赋税都是有规定的,一定要足额征缴。所以一部分人不交税,那么另一部分人就要多交税。
封建社会百姓的赋税和徭役本来并不太多,但时间一长,投机钻营或者偷税漏税的人越来越多,一般老老实实缴税的人的赋税就越来越重,这就是很多人说古代赋税很重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为防止地方官吏从中牟利,使这个政策不能好好地执行,李嗣源又下令将帐簿直接送到中央的职能部门里(相当于现在中央政府的部),由中央部门来征收赋税和徭役。
假如有人隐瞒田地亩数,奖励举报的人这一招现在还在用,比一味的连坐我觉得高明多了。但是奖励举报者,不能政府买单,所以又规定加倍征收该户的赋税,罚的钱就是给予举报者的奖励。
另外,李嗣源又免去了原来征收的每亩五文的道桥钱,将五文酒曲(酿酒的原料)钱减少到三文,这一种税负也是十分的有名气,当然这是臭名昭著,属于乱七八糟的杂税。
对于百姓生活影响很大的债务利息也明文限制,说白了就是限制高利贷,尤其是限制驴打滚,债主得到的利息如果已经达到本钱的数额,就禁止再收利息,只准收回本钱,如果利息累计数是本钱的两倍就本利都不准再收,等于是债务消失了,这对当时饱受高利贷之苦的百姓来说的确是好事。
这里解释一下什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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